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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协议可以规定哪些内容

此文章帮助了35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按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夫妻个人财产属于个人。

2.夫妻婚内存在的债务,一般也是平均分配。

3.不宜分割的财产如房屋等,可以由一方获得财产所有权,另一方应得份额由获得所有权的一方折价补偿。

4.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离婚后生活明显有困难的一方可以适当的多分。

5.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协议可以规定哪些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7、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8、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9、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10、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1、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上所说的工资收入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而基本工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以及福利等。对于某些群体,比如股东、企业高管,除了工资收入外,还会有相当可观的股权分红、期权奖励,这些共同构成了他或她的总收入。而以上所述应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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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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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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