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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如何办理 涉外离婚案件财产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513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

涉外婚姻夫妻双方国籍不同、语言和生活习惯不同,所以办理涉外婚姻有很多注意事项。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涉外结婚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一方为本国籍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华侨、出国人员或台湾居民;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5、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1、本国居民:

①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外国人: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涉外离婚案件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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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民政部规定,两个在国外长期学习、工作、探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华侨除外)在国外结婚,原则上应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的除外)。如当事人依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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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思想日益开放,跨国婚姻越来越多。中国人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与国内公民结婚并无太大不同。外国人除了要提供来华证件、身份和婚姻证明等证件材料,接受正常审查外,只要符合我国的婚姻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在办理结婚登记上也还是十分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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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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