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女浴室天降偷窥狂
据(大众网)报道,11月1日晚,一黑衣男子趴在济南大学女浴室天花板顶偷窥时坠落,砸伤了更衣室一名女学生。她的同学说这名女生头上被砸了个包,不过不严重,就是吓得不轻。记者从校方获悉事件属实,偷窥男子已被警方带走,据称是校外刑满释放人员。
经过记者调查,事发浴室距离学校西门大约300米左右,紧邻第三食堂,当时已经关门。该浴室设在一栋二层小楼的一楼位置上,二层部分是平台、部分是仓库和商铺。女浴室上方平台建了一个长约2米的类似通风口的方形小屋,小屋东西两侧各安有3扇玻璃窗,其中一扇向外打开,虽然有铁丝网拦住,但空间仍容得下一人通过。经过的一名大二女生怀疑,男子就是从通风口进入的。
二、如何处罚偷窥狂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偷看者应当向对方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