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替前夫还债抵押9套公房
根据北京青年报,杨女士在与丈夫孙某某离婚后,依然帮助前夫还债,并不惜挪用某公司资金,并将另一家公司的9套房产变更到自己和前夫名下,以此获得抵押贷款。经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杨某获刑3年,缓刑3年。近日,通州区法院对杨某变更公司9套房屋产权的案件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将公有房屋产权变更并用以抵押贷款供个人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其前夫孙某某也因为配合杨某变更产权构成挪用公款罪。通州法院最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年,与前罪挪用资金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孙某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二、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
《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如何清偿债务,但这种清偿不得对抗合法债权。离婚时,当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的债务时,不管夫妻双方的内部约定如何,夫妻双方都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共同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全部清偿。
夫妻双方因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在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两方面考虑:
第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第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对于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由于赌博失败所欠的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后另一方无需偿还。但是,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赌债,否则仍有承担该债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