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靓颖冯轲今日办婚礼
张靓颖冯轲今日在意大利举行婚礼,就在大家开始默默祝福之时,事情又有了新的变化。昨日,有媒体报道张靓颖妈妈还没收到女儿的婚礼邀请,人还在成都,更直言:“邀请的事冯轲没有任何表示,靓颖也没说什么,因为他们结婚的事情,我很心痛,心情低落。”此外,她还表示,还是不能接受冯轲,之前跟冯轲的官司已经一审,后面还要继续走法律程序。
成都商报记者第一时间向张靓颖妈妈求证,对方回应“属实”。“之前在音乐房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靓颖,为了她的声誉。反正户口簿还在我这里,我也不知道这样的婚礼是否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之前冯轲公开表态,自己名下所有资产都转到张靓颖名下,问及此事的进展,张妈妈表示只是冯轲这样说,真实情况并不清楚。至于对冯轲的官司,张妈妈坦言10月28日已经一审,现在走法律程序,等候进一步的通知。随后,成都商报记者向远在意大利准备婚礼的张靓颖冯轲求证此事,或许是因为时差的缘故,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没有收到两人对此事的回复。
结婚都需要走那些程序
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男女双方一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不论是否举行结婚仪式,也不论是否同居,都为合法的夫妻关系。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