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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权如何分割,离婚时如何具体分割财产?

此文章帮助了99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债权如何分割

(一)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离婚时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一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夫妻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法院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

(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对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票或股份,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可告之当事人在符合转让条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

有价证券还应包括认股权证、投资基金份额。

二、离婚时如何具体分割财产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对财产有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的,应按约定处理。

夫妻双方无约定的、有约定但双方有争议或约定内容不合法的,按法定的共同财产制来处理。

对夫妻法定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由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再诉讼解决。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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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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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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