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婚房小儿子殴打父母
2016年11月12日,哈尔滨一售楼门口,爹妈要给儿子买婚房,儿子觉得太小没面子,当街吵起来,还把父母打了十多分钟,路人不满,群起围殴儿子。
有网友评:想要大房子自己买喽~啃老还好意思矫情。
当前,社会存在一种现象叫“啃老”,成年后的子女没有能力养活自己,还伸手向父母要钱。对此社会给予了负面的评价。但不得不说,对于一些人来说“啃老”是因为本人好吃懒做,而对于更多人来说确是无奈之举,天价的房费、刚出社会低廉的工资都让一些大学生不得不接受家里的援助。
因此,对于“啃老族”应当有所区分,但有一点必须明确,作为社会人应当承担起养活自己和家人的担子。认真工作是积极的生活态度。
于父母,有钱了就给他们添置一些生活所需,没钱就照顾好自己减少家庭负担。
二、子女不用赡养老人的情形
对于父母,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有些人说:“我自己都养不活,怎么赡养父母。”哪些情形下,子女不用赡养父母呢?
按照法律规定,《宪法》第49条第三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10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不能以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因此,成年子女不得拒绝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父母经济条件很好能够保证其生活的,或者子女生活条件极差的,或父母存在伤害子女身心安全行为的,可以适当减少赡养义务,但不能放弃。
小编提醒赡养义务除了物质供给外还包括精神慰藉义务,如何子女不履行精神慰藉义务的,也是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