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岁男童告奶奶
11月24日,5岁男童小赵将自己的奶奶告上了法庭。由于出生时户口跟了奶奶,父母离婚后判给母亲抚养,如今小赵办理入学等手续时处处受阻,而奶奶却不配合办理。无奈之下,小赵将奶奶诉至北京通州区人民法院。
母亲戚女士作为小赵的法定代理人出现在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庭的原告席上,她向法院提出诉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户口页。庭审中,小赵的奶奶一直以见不到孩子为由拒绝原告的诉讼请求。
开庭后,戚女士向法院提交了以她为户主的户口簿,以及所居住村委会愿意接收小赵户口的证明等一系列证据,“我有能力接收孩子的户口,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户口页”。
对于戚女士的诉求,小赵的奶奶张女士反驳道,“不同意归还。我虽然是户主,但是返还户口页是你跟我儿子之间的事,和我没有关系。”张女士指出,离婚后法院判决其儿子每周有探视小赵的时间,戚女士却从中作梗,导致矛盾激化。“我们去接孩子她不开门,打电话她从来不接。我们可以配合她给孩子办手续,但是得让我们见到孩子。再说她如果是为了孩子上学,那我们户口这边的学区划片更好,更何况我儿子是老师,也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戚女士听罢有些激动,“3年多,是你们不来看一眼,孩子做手术都漠不关心,也不主动给抚养费。我给他打电话,他说让我把孩子带法院来才见面。”
最终,法官判决驳回原告诉求,因不能自行将户口簿内的户口页拆分使用,如小赵有使用户口簿不便的情况,可联系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进行解决。
二、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迁
离婚后,孩子户口原则上是应当跟随获得抚养权一方母亲或父亲的。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法(民)发[1985]5号)精神,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私自拆分户口页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但是畅女士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讲儿子的户口迁至自己户口本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