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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618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无效婚姻的特征:一是男女两性结合的时候不符合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或者程序要件;二是男女当事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生儿育女,甚至举行了公开的结婚仪式,在现实生活中被社会公认为互有夫妻身份关系。

二、无效婚姻的情形

(一)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虽未登记结婚但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亦构成重婚。重婚是被法律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婚姻法》第3条第2款规定:禁止重婚。对于重婚的,不仅要确认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无效,解除其重婚关系,还应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于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最基本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冲击计划生育政策,滋生腐败,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重婚是无效婚姻。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由于自然选择规律的要求,以及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是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婚姻法》第7条第1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优生的要求。因为近亲结婚,很容易把双方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弱点和缺点集中起来,遗传给下一代,不仅不利于下一代在社会上的生活,也给民族健康和兴旺带来不利后果。二是伦理道德的要求。近亲结婚违背人类长期形成的道德观,不仅汉族,其他各民族的风俗都有关于近亲结婚。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婚姻法》第7条第2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男女结婚后组成家庭,彼此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并共同承担抚育子女的义务。法律之所以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所患的疾病传染或遗传给下一代,提高人口素质,以保护后代和民族的健康。因此,对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人,其结婚行为是十分有害的,属于无效婚姻。但那些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必须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法规来规定。目前,我国又有许多地方实行婚前检查制度,全面推广完善婚前检查制度,对防止无效婚姻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向公民提供优质保健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

婚姻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也关系到子女、家庭和社会的利益。在现实生活当中,违法婚姻屡禁不止,因此,必须用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规范人们的结婚行为,以便保证婚姻质量。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的全部解释。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年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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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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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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