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妻子会挣钱殴打妻子
重庆晚报讯 “这是我的家务事,打得她再凶,也轮不到你们警察插手管!”反家暴日才过去不久,前日,江津区男子张某就在酒后殴打妻子。女儿报警后民警将他带到几江派出所时,他竟然毫无悔意。
张某今年50岁出头,因妻子余某能干会挣钱,他心中愤懑素有争执。当晚22时左右,张某在外面喝酒回家,将余某脖子掐住。余某极力反抗,大声喊叫求救。20多岁的女儿小张闻讯冲进卧室劝阻,张某根本听不进去,反复对余某拳打脚踢,小张只得报警。
民警将张某带回派出所,让小张带母亲到医院检查。在派出所,张某态度十分恶劣,声称这是自己的家务事,与警察无关。民警将张某带到调解室,等其酒醒后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张某如实交代了殴打妻子的违法事实。
余某颈、面、头部受伤,第七肋骨骨折等,张某已构成故意伤害,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遇到家暴怎么办
一、 及时报警可让警察来制止家庭暴力。如家暴造成的伤害很严重,构成轻伤害,就可刑事立案,有可能追究施暴者刑事责任。使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此乃用法律保护自己。及时报警还有另一个好处,对今后的离婚提供了对己有利的证据。在分割财产、损害赔偿方面都很有利。
二、及时向居委会求助。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是居委会等部门的义务。一旦男方有家庭暴力发生,切记不要忍气吞声,担心“家丑外扬”,应及时向外求助。居委会虽然是民间自治组织,但其在调解人民内部矛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居委会成员往往是有爱心、待人热心、为人诚心的长者,一般对于夫妻之间纠纷的调解具有相当的经验,同时,介入家庭纠纷处理后,对于弱者取证也是一个保障。
三、及时就医,一方面时是利于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就医时的病例、片子等都是对方施暴的证据。可用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离婚时,也是对己有利的证据。因此,务必及时就医。
四、 条件允许尽量分居。 另住他处,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利于今后离婚获得法院支持。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暴力的受伤害事件,俗话说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这样也是一个明智的做法。
五、 不要有过激行为。有些人在长期的家庭暴力的压抑下,会作出杀人、杀夫来报复等过激行为。这样会造成更大的对双方及双方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杀人(伤人者)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理智的行为就是利于法律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