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的哥偷拍哺乳照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一名的士司机偷拍女乘客在车内哺乳相片,并上传网上,相片未作打码处理,引起公愤。律师指,有关行为或涉违法,涉事司机可能面对刑事责任,事主可循民事索偿途径,要求该司机赔偿。倡导喂哺母乳的团体批评,偷拍行为突显社会对母乳喂哺仍存偏见,希望政府加强公民教育。(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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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香港法律规定
根据香港法律,涉事司机可能需负刑事责任,若他是用手机拍摄,或可被控有犯罪意图使用电脑,若是利用车厢内的摄录器(车cam)摄录,或可被控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有违公德罪等,控罪性质视乎犯罪行为及目的。事主显然在不知情下被摄录,事主可向涉事司机提出民事索偿。
三、妇女权益保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2年4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依本法,妇女享有以下人身权利:
1、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2、妇女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书刊、杂志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3、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
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的哥未经当事人同意偷拍乘客哺乳并上传网络,是对乘客隐私权的侵害,首先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其次其在网络传播他人隐私的行为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伤害,构成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