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惩罚孩子将其丢荒郊野岭
“熊孩子”不听话,“熊爸爸”一怒之下将她丢在黑乎乎的荒郊野岭上,气过之后结果找不到孩子,夫妻二人差点急疯了。12月3日,在烟台海阳市方圆派出所民警与热心群众的联手努力下,一名6岁的走失女童得到及时救助。
当日19时左右,海阳市民纪先生与陈女士在新兴村附近的山路上跑步锻炼时,听到山坡上有女孩子的哭泣声,二人以为是有歹徒在为非作歹,边大声吆喝边寻找哭泣的女孩。后来,纪先生和陈女士循着声音在草丛里找个一个约6岁左右的小女孩,陈女士给孩子买了些甜点和牛奶吃,纪先生打电话报警,方圆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小女孩带回派出所保护。
经询问高某升夫妇得知,当晚小女孩在家里闹腾,非要出去玩,小女孩的父母怎么也说不听,一怒之下,小女孩的父亲便把小女孩仍在山上想以此“好好惩戒她”,没想到再去找孩子的时候,发现孩子不见了。
民警提示:教育孩子切勿采取过激手段,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可挽回。若发现孩子走失后,要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以便警方提供及时的救助和保护。(大众网)

二、过激教育方式涉嫌犯罪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在这件事情中,我们可以看出父亲的行为是一时之气并不是真的要丢孩子,但是把孩子丢在荒山野岭这位父亲的心是有多大啊!这种过激的教育方式实在不可取,万一孩子找不回来或遭意外,谁能承受后果?
教育孩子也得有个谱,基于未成年人近亲伤害和校园虐待等现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不得虐待、家暴、遗弃未成年人,对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区、警方和法院都可依法介入。对于不利于孩子成大的父母,法院可剥夺监护权。
另外,律师提醒,父母将孩子故意遗弃的,涉嫌遗弃罪;对孩子虐待家暴的,涉嫌虐待罪;将孩子遗弃在没有人路径的小道,山野等的涉嫌故意杀人罪。以上行为都可能受到刑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