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闹市裸舞
据新浪江西官方微博消息:南昌一女子闹市裸舞,警方证实确有此事。2016年12月25日,在江西南昌商业街,一名30岁余女子突然脱光睡衣,于斑马线上大跳裸舞十多分钟的视频在网上流传。26日上午,经与目击网友及辖区派出所警官联系,确认此事属实,目击者介绍,“事情发生在当天中午2时多,接报警时间为2时10多分钟,裸舞过程持续10多分钟后被人劝离。”后经路人劝助,该女子穿衣自行离去。
好好的女子为何无缘无故在闹市区裸舞,这一问题让人无解。视频流传到网上后,网友的观点也不一致,有人觉得该女子精神有问题,有人觉得是什么行为艺术,还有人直接认为是低俗表演。无论如何,该女子的这种行为确实是不妥的,甚至有可能违法。
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如何处罚
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都是不允许的。虽然有些精神病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但其监护人应对其裸露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制止。普通公民如果无故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或者进行淫秽表演,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而在公共场合进行淫秽表演的行为,将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受到刑法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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