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承旭回应“被结婚”
东北网新闻:台湾媒体报道,元旦刚过40岁生日的言承旭“婚讯”不断,不仅疯传他和旧爱林志玲复合,并于生日当天领证,后来证明是假消息,林志玲透过助理表示“有的话我一定第一个知道”。1月3日,言承旭又被爆料和模特张熙恩于今年结婚。
据悉,言承旭听到“被结婚”第一个反应是大笑了一下,透过公司否认婚讯,表示:“谢谢大家那么急着想喝我的喜酒,如果我有喜讯,一定马上告诉大家,不让大家担心。”
娱乐圈明星中林志玲和言承旭的恋情一直让粉丝十分关注,众粉丝纷纷对其当年分手感慨不已,全都盼着他们符合。以至于,每当有言承旭林志玲复核的新闻出现,粉丝都会分分钟把他们顶上热搜。可是,林志玲和言承旭一直都是被结婚、被复合,当事人双方都未曾承认。娱乐记者们也苦于没有有力的证据。
如何证明男女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首先,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民政局申请补办。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如果结婚证丢失,急需使用补办也来不及的情况下,可先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明,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即可。
最后,事实婚姻。
19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可由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事实婚姻的证明。此外,事实婚姻应该尽早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登记,避免产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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