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微信直播割腕
北青网讯:11日上午,江宁区一名网友发现朋友圈内有人发布割腕的图片,于是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敲开门,发现一女子情绪不对,手腕有几道割痕,水池及地板上都有血迹。民警在现场开导她并提出送她就医,女子不同意。由于伤口不深,民警通知120急救人员到场对伤口清理包扎。民警在对她疏导的过程中得知,她在麻将档认识一名男子,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此后,男子以各种理由向她借钱,先后借了4万元,可到了去年12月份,再也联系不上他了。她一时想不开割腕自杀。后来,民警通过房东得知她叫叶某,是一名网上在逃人员,在去年7月份,涉嫌盗窃滴滴司机的包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为情自杀还直播,相信这名女子是想要引起某人的注意吧,不过这种伤害自己身体的事情,作出来又傻又不值。幸好有热心网友及时报了警,否则后果真不堪设想。现在,各种网络自杀论坛、自杀直播事件不断发生,当遇到这种事情时,身为吃瓜群众的网友有没有救助的义务呢?
网友不及时救助是否需负法律责任
虽然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但公民对自我生命的保护却没有法律规定,在我国,自杀既不犯法,也不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只规定了普通公民不得伤害其他公民的生命健康,却并未规定公民对他人伤害自己的行为有救助的义务。
因此,对网络直播自杀的行为,网友不及时救助并不违反任何法律,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出于道德义务,网友应该报警,寻求警察进行及时的救助。
所谓道德义务与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和发展规律相关。大致包括对他人和对社会两大类:前者是对自己的家庭、亲属、朋友、同事等应尽的责任,后者是对祖国、民族、集体等应尽的责任。是人们基于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理解,在内心信念的引导下自觉履行的责任。
虽然公民自杀并未影响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但社会的整体道德风尚倡导人们珍惜生命、善良助人,因此,及时劝阻自杀行为是道德义务,我们只能倡导,不能通过法律条文来强迫人们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