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太春节被儿拴屋外
2月3日,内江市威远县新场镇上游村有村民反映,当地一名80多岁的老太婆春节期间也被家人用铁链拴在屋外的树下,十分可怜。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实地采访证实,最近几个月的白天,老人确实被拴在树下。其儿子和儿媳称,老人疑患老年痴呆症,此前未拴时,经常跑出去后走失。
昨日,记者接到线索后前往新场镇,在老人租住的房屋处见到了老人及其儿子、儿媳等。此时,家人已将老人手上的铁链解开,陪着老人坐在院坝里。“刚给她洗了澡,还没收拾完。”老人的儿子汪永贵说,上午11时许,他们便将老人的铁链解开了,给老人洗了澡。
据了解,老人名叫徐春蓉(音),目前还有3个女儿和2个儿子。有个女儿和小儿子在外地,两个女儿嫁至威远其他乡镇。汪永贵说,他们一家本是新场镇民胜村人,3年前因为小孩读书才租住于此。此前,他曾和姐姐及弟弟们商量,每家人轮流照顾母亲。但在去年,他将母亲接回后,只将母亲送到一个姐姐处生活了两个月,“其他(姐弟)没照顾的,就给钱,但有的说了给还没给”。

二、没饿到就不是虐待吗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要求故意,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的摧残和折磨。客观上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行为方式上具有经常性、一贯性。情节上要求“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
从以上条件分析,老人儿子、媳妇的行为主观上属于故意,客观上有限制自由的行为,但根据了解实际情况,儿子和媳妇也确实存在无奈之情,婆婆衣着干净也说明有好的照顾,邻居们也表示理解。所以尚不构成“情节恶劣”。
但是大冬天的将老人用铁链拴在屋外,在情理上确实很难让人接受。希望家人能有更好的方式来保护老人,能更好的关怀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