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岁女童误食妈妈避孕药致性早熟
扬州晚报讯:前段时间,家住江都的陈女士发现6岁的女儿萌萌(化名)上半身“发胖”了。带萌萌洗澡时,陈女士才注意到,女儿胸部竟然开始隆起,似鹌鹑蛋大小。仔细询问,萌萌才告诉妈妈,自己胸部好痛。陈女士这才重视起来,赶忙带女儿去看医生。在苏北人民医院儿科,萌萌被诊断为性早熟。
“孩子已出现了典型的性早熟症状。”该院儿科专家陶月红博士表示,经过检查,在排除体内肿瘤病变等致病因素后,她嘱咐陈女士仔细了解一下近段时间孩子的反常行为,比如,是否误食了含有性激素类药物等。
陈女士说,细问之下,她才知道女儿误吃了家里的避孕药。“我一直将药放在床头柜抽屉里,有次我吃药的时候,孩子见到过。”原来,年幼的萌萌以为妈妈藏起来的是糖,便趁着家人不注意,自己偷吃了一颗。萌萌还说,吃的时候很苦,想吐却没来及吐掉,一整颗都吃进去了。
陶月红解释说,正是由于避孕药向体内引入了雌、孕激素,才刺激萌萌乳房发育。“因误服避孕药导致的性早熟,是一种假性的性早熟,避免接触雌激素来源后,孩子性发育也将减缓。”
子女身体健康是监护人首要义务
小孩子对世界的未知有很多,所以他们对很多事情都特别好奇,也因此,家长一个不注意,他们就容易发生危险。但是,身为家长,也是小孩子的监护人,第一要务就是保护孩子的身体健康,对于一些不安全的药品和食物,一定要放在小孩子够不到的地方。
此外,监护人还负有以下义务:
(1) 保护子女的身体健康;(2) 照顾子女的生活;(3) 管理和保护子女财产;(4) 为子女利益合理利用和处分其财产;(5) 代理子女进行民事活动;(6) 代理子女进行诉讼;(7) 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义务。
以上就是”6岁女童误食妈妈避孕药致性早熟 保护子女身体健康是监护人首要义务”的介绍。家长身为孩子的父母和监护人,负有的不仅仅是亲情和道德上的义务,还有法律上的义务,您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