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庆杀母女子被抓
中国网讯:19日凌晨,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一患有精神病的女子在家中将其母亲杀害。目前,警方已经将其抓获。
据了解,19日凌晨3时12分,大庆市公安局东安分局接到张某报警称:其患有精神病的姐姐张某因与母亲王某发生口角后持刀将母杀害,随后逃离现场。事发后,当地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动员广大群众及微友提供相关破案线索。经警方现场勘查和调取监控录像,最终确认嫌疑人着装情况。20日9时许,警方接到举报称:有一名体貌特征与犯罪嫌疑人极为相似的女子在某商场内出现。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后确认了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将其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女儿杀母亲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患精神病的女儿亲手杀了母亲,这是谁也不愿见到的人间悲剧。精神病人应时刻在监护人的看管之下,不然真的不知什么时候会给他人带来危险。对于有严重暴力倾向和无法控制情绪的精神病人,更应及时送到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
女儿杀害母亲触犯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会受到刑罚惩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的完全实行责任能力人。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要对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由于本案中行为人属于精神病人,属于刑法中特别规定的情形。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经过上面的介绍,相信您已了解。故意杀人罪不会因是母女关系而在刑罚上有什么不同,但如果是精神病人,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却不一定,需要做相应的司法鉴定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