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南京婚姻律师  >  婚姻资讯  >  一二线城市房价基本止涨 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二线城市房价基本止涨 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此文章帮助了415人  作者: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二线城市房价基本止涨

南京日报讯:国家统计局刚刚发布的1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中,11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降幅在0.1至0.5个百分点之间。国家统计局分析,从目前的房价走势看,一二线城市房价基本止涨。三线城市房价走势总体平稳。未来房价平稳波动的概率较大。

房子是关系到老百姓基本生活的大问题。居高不下的房价和房地产经济泡沫也是影响中国经济的大问题。现在,作为年轻人结婚的最重要问题,就是有没有房。房价不断上涨也使得结婚成本不断增长。

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问你有了钱想要做什么,相信很多人第一时间都会说先买一套房。的确。无论是已婚者还是未婚者,都把买房作为投资的一种方式。很多人买房根本不是基于生活的刚性需求,只是为了给自己的一个保障。有没有房也是婚姻最重要的问题,那么,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首先,婚后夫妻共同购买房产增值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屋婚后增值的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很大取决于增值原因:

第一,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第二,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

第三,如果婚前所买房屋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夫妻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份额应该享有补偿权。

以上就是“一二线城市房价基本止涨 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介绍,您了解了吗?尽管一方婚前房产仍归该个人所有,但该房产在婚后的增值,凝聚了另一方配偶的贡献,则该配偶有权享受这种收益,有权得到补偿。如果夫妻离婚,对于增值部分,也应给予补偿。

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朱宏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18号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三层

婚姻相关咨询

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家庭资讯、离婚资讯、婚姻热点、焦点资讯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