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对夫妻因拆迁离婚
中国青年网讯:南京高新区一村庄拆迁时,全村160多对夫妻,上至八十多岁老两口、下至刚结婚不久的小夫妻,绝大多数都离了婚。随后,记者进行了一番探访,一提起该村居民“集体离婚”的事,居民们对此都不避讳,“都离婚了,离婚了能够多得补偿。”“你们不担心离婚后没法复婚,或者出其他问题吗?”记者问。“不管这么多,大家都这样,到时候再说。”有居民回答说。
对大多数村民为了多领补偿款而闪电式离婚,拆迁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严格按照上级拆迁文件执行的,民政部门那种协议离婚也是可以的,但是要满五年,通过法律途径裁决会立即生效。
拆迁办表示,这次拆迁确实有人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认为政策有漏洞可钻,因此拆迁时是否还会按照此政策执行,他们也说不好。
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因拆迁离婚,这在各地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那么,这种目的不纯的离婚案件,法院是否会支持?虽然《婚姻法》规定,离婚既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但是,在遇到拆迁时,为了避免被拆迁户谋取不当利益,协议离婚者的补偿都会被受到限制,例如上文提到的5年以上,但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却不会受限。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离婚判决一经作出,度过上诉期就生效,当事人反悔法院是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