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岁学生遭火车碾压
新浪新闻讯:3月1 日,遵义市红花岗区一名 7 岁小学生小况,在回家途中被火车压断双脚。3月2 日上午,在遵医附院重症监护室,手术后的小况躺在病床上。旁边,医生正在查房。病房外,他的父母况付学、田维秀夫妇,已泣不成声。
据悉,事发地段为工厂专属铁轨,从新加坡巷前经过,通往贵州钢绳集团的货场。小况家就在新家坡巷内,他每天上学、放学,都要和其他人一样,跨过铁路。小况被压伤的地段,视野开阔。铁轨一旁还有密密麻麻的民房,周边群众正在谈论此事。一位市民称,几年前,这里曾出过事,相关单位也贴过公告,让大家走铁轨旁边的小路或者绕行。一位学生说,这条路也并非唯一的通道,但却是他们回家最近的路。因此,放学时段,学生和当地群众,均行走在铁轨上。
贵州钢绳集团的一位运输部的干部说,1 日事发后,初步调查了解到,孩子并非是被车头所伤,而是被第七节车厢下的车轮碾压。火车行驶在这条路上时,时速大约在 5 公里左右。而且,车辆行进时,前方会有两个人负责观察情况。“ 孩子为何会被第七节车皮所伤,需要调查。”
家长可代孩子要求赔偿
本来,小况体谅父母工作较忙,便不让父母去接他放学,自己独自上下学。结果没想到出了这样的意外。失去了双脚,真不知这个孩子怎样面对以后的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八条 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虽然目前出事原因还未调查清楚,但伤害已经造成,火车经过的生活区本应设立警示标志,在通过时更是减速,如果确定设施铁路房存在过错,小矿的父母可以行使监护人权利,代替小况向相关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