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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买新衣遭女儿打 法律拿“他们”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170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没买新衣遭女儿打

沙坪坝区的李师傅近期非常伤心,他与女儿的关系降到了冰点,为何?因为才15岁的女儿对他大打出手,原因竟然是一件李师傅的姐姐给他买的新衣。

为了更好养育女儿,手脚不便的我一直在打零工。

李师傅今年42岁,手脚轻微不便,妻子在十多年前就去世了,就留下牙牙学语的幼女。爱妻的离去让李师傅万分伤心,还好是女儿支撑着他,让他坚强地挺了过来。

为了更好养育女儿,低保的钱肯定是不够的,为此李师傅克服了自身情况,到处打零工,保洁员、搬运工、卖菜小贩等等,只要能做的他都做过,因为身体不便,因此他挣的钱并不多。

女儿到了上学的年纪,李师傅每天送她上下学,为了让女儿少累一点,李师傅从未让女儿背过书包。等女儿再长大一点了不再需要他接送,他怕女儿背书包太沉,又花了一百多元给女儿买了一个拉杆箱书包,这样女儿就可以拖着书回家了,这可是他们家一个星期的伙食费。

李师傅节衣缩食,多少年来就没有买过一件新衣服,他身上的衣服都是家里亲戚淘汰了他捡来穿的,有几件甚至是他在捡垃圾的时候捡别人扔掉的衣服。就算生活这样艰难,李师傅都努力让自己的女儿穿得暖和。“我女儿的很多衣服都是别人送的旧衣服,我很内疚,所以我每年都会努力存钱给她买些新衣服。”

去年临近春节的时候,李师傅的两个姐姐看他身上的衣服实在太破旧了,于是凑钱给他买了一套新衣裤。这下可不得了了,女儿见到父亲身上的新衣裤十分愤怒。

“你的衣服哪来的?”

“你大姨二姨买给我的,怎么样,好看吧?”李师傅喜滋滋地向女儿展示自己的新衣服。

“她们为什么就只给你买不给我买?我不管,你必须给我也买一套。”女儿愤怒地提出了要求。

“乖女,爸爸这几天没有钱,等过几天有钱了我再去给你买好不好?”李师傅看到女儿发怒了,央求道。

“我不管,我现在就要,你把身上的新衣服脱下来。”女儿冲上来就扒李师傅的衣服,他猝不及防摔倒在地,然而他摔倒了也没能阻止女儿的行为,女儿坐在他身上狠狠捶打了他几拳,嘴里还一直喊道:“为什么不给我买新衣服,为什么不给我买新衣服?”

最后还是闻声而来的邻居拉开了坐在爸爸身上的女儿。然而女儿此举也让李师傅伤透了心,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待女儿这么好,女儿却一点也不感恩?难道他满腔的父爱,全心的付出就为了养一直白眼狼?(来源: 重庆晨报)

法律拿“他们”怎么办?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4、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5、如何追究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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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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