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旬老太不堪儿子家暴申请保护令
凤凰新闻讯:据王老太称,从前年以来,儿子高某多次到她的住所挑起事端,殴打她,扬言杀死她。“去年3月26日,儿子闯入我的住所,将我推倒,双手掐我的颈部,还把我的身份证抢走了。”王老太报警后,因疼痛难忍,被送到积水潭医院,经诊断为腰椎骨折。王老太认为,自己正在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这对其生命造成威胁,所以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得知王老太本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承办法官遂带着书记员到王老太家中询问情况,同时向王老太的邻居、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核实,经审核后及时出具裁定书,同时将之向居委员会、当地派出所送达。在送达过程中,承办法官专门向派出所及居委会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中关于人身保护令及相关单位的协助义务,获得了派出所及居委会的积极配合。
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到期之前,王老太再次找到承办法官,要求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期限。承办法官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出具裁定书,延长了王老太人身保护令的期限,有效地防止了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什么是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以上就是“七旬老太不堪儿子家暴申请保护令 什么是保护令”的介绍,您明白了吗?家庭暴力行为是违法的,相关单位和机构都对此有管理、帮助的义务,所以,当您遭遇家暴,不要沉默,及时向法院求助,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