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代女相亲三年
然而,来到天河公园相亲的年轻人并不多,大多是双鬓星星点点的老年人,挂的资料也并不翔实。久而久之,刘伯还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这双“火眼金睛”主要对相亲资料上的父母,首先看对方父母的颜值。刘伯自己相貌端正,60多岁仍显年轻,女儿也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看家长时刘伯心里时常琢磨,“如果父母相貌端正长得很帅,那孩子也差不到哪里去。”

对方父母里,母亲比父亲沧桑许多的,刘伯也会琢磨。因为刘伯的妻子保养得当,刘伯觉得这和自己的照顾不无关系,“母亲比父亲沧桑说明男孩家里父亲对母亲不好,这样的家庭以后男孩也不会对他老婆好,操心多。”
其次看父母身高,“如果父母两个都只有1.65米,那孩子也高不到哪儿去。”刘伯颇为“老练”地说道。最后看父母的言谈举止,父母的一言一行都透露出许多问题,“来自哪儿,受过教育没有都能看出来。”
然而,刘伯女儿并不支持父母“远赴”天河相亲,“她觉得自己可以处理好,不需要我们操心。”聊起女儿刘伯颇显严肃的脸上透出些骄傲,“但她工作比较忙,我们只是想帮她,很多家长都是这样,尽人事,至于结果就顺天命。”
尽管刘伯风雨无阻来天河公园为女儿相亲,但找到合适的实在是难,这三年通过刘伯“筛选”的适婚对象只有两三个,也去见过面,“她去和人家见了一面回来就说不合适,说和他气场不符。”第二次给女儿介绍,仍然是这个结果。尽管刘伯已和女儿商议过,觉得父女心意一致,自己不喜欢的也不适合女儿,但显然,除了年龄身高学历收入这些硬性条件之外,在虚无缥缈不可捉摸的“气质”上父女的眼光并未达成一致。(新闻来源:中国青年网)
是否结婚是子女的个人自由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有效规范婚姻自由的专门法律。
我国《婚姻法》对公民婚姻自由有相关规定: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指出:“禁止破坏婚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则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以暴力方法干涉婚姻自由的,还触犯《刑法》,可能被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首要原则,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当婚姻自由权的行使受到不法干涉,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