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孩屡屡"碰瓷"被车撞
一名外地车主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3月3日,汽车在路上正常行驶时,女孩突然从路边跑出,与车辆接触后被直接撞飞1米多远。当时路旁站着一男一女,疑似就是女孩的父母。随后,车主选择报警处理。
3月6日下午,在惠阳交警大队,面对车主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得知交警对其有所质疑后,男子大发雷霆,当众辱骂交警。而女子强行将男子推倒在地,并爬上交警办事大厅的办公桌,大肆撒泼。见交警始终不予理睬,男子又偷偷回家将其女儿带来,随后三人横躺在马路中间,堵塞交通。
经警方查实,嫌疑人伊某和张某为夫妻,女孩今年8岁,是男子的前妻所生。原来,男子伙同孩子的后妈利用小姑娘来进行碰瓷,用心实在可恶。
近期,三人在惠州还实施了多起碰瓷事件。据警方介绍,嫌疑人选择的对象主要是一些小车,而且是比较繁华的街道,车速比较慢,并选择一些对道路不熟悉的外地车“下手”。
目前,伊某和张某已被刑拘。
这一案件不仅涉及“碰瓷”,还包括未成年人监护权的问题。这名8岁的小姑娘被当成碰瓷的工具,其权益甚至是人身安全都受到损害。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最高法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撤销生父的监护权。目前,由于没有其他的监护人,小女孩已经被送至惠阳福利院暂住。
撤销监护权的条件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