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百万买33吨重陨石求婚

中国青年网讯,刘飞与女友王芳芳四年前相识,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双方感觉对方都不错,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去年,他们到喀什旅游,刘飞的一个朋友告诉他当地有一个收藏人家里有一块大“陨石”,问他喜欢不喜欢,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带他去收藏人家里看看,他把这件事告诉他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不太愿意去。在他的要求下,他的女朋友和他一起到收藏人家里看到了这块“陨石”,他很喜欢,并问他的女朋友喜欢不喜欢。他的女朋友回答“喜欢。”于是,他私下决定购买这块“陨石”,带着这块陨石向女友求婚。经过和收藏人的多次交流,刘飞用100多万元的购房款买下了这块“陨石”,并于3月12日晚运到乌鲁木齐某广场,盖上大红布。14日上午,刘飞在“陨石”前用玫瑰花瓣摆放了一个大大的红心,并在“陨石”两侧挂上了爱心气球。
陨石虽重情义更重
“我女朋友喜欢看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所以买下了这块‘陨石’,送给她,象征着我们的爱情牢固和长久。我选择中午13点14分向她求婚,象征着爱她一生一世。我们都已经见过对方的父母了,双方父母都很满意,我们准备今年10月领结婚证。”刘飞说。王芳芳说:“真没想到他会用这样的方式向我求婚,真的很意外,我感到很兴奋。我没有想到当初随口一答,他把就把这件事记在心上,并把它买下了。”
这块价值百万的陨石帮助刘飞向女友求婚成功,也算是见证了二人爱情的信物和彩礼,不过是相当特殊和有纪念价值的彩礼,能够花费百万买下它向女友求婚证明了刘飞的经济实力,但若是因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经济困难,男方能否请求女方返还彩礼呢?
对于彩礼而言,主要是看当地的风俗习惯去给,如果女方父母索要彩礼,以此作为威胁的话,那索要彩礼的行为则触犯了相关方法律。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对于彩礼返还的条件,婚姻法的相关解释也有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本身就很差,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单位给予经济帮助,给付彩礼后其生活就更加困难了,应认为被告的这种生活状况,属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