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以轩宣布结婚
“1230天前你用了任意门突然闯入了我的世界,而我认真的用了810天去认识你,想到就这样被你收服了。好吧!就陪你吃到老、玩到老。永远不会老的小叮当先生,未来的日子里请好好爱护你的陈太太。”在微博中,安以轩这样写道,宣告了自己的幸福。另一位闺蜜陈乔恩虽然没有到场,仍在微博隔空祝福“恭喜陈氏夫妻”,还调侃安以轩“早晚都是陈家人”,展现2人之间的姐妹情。

据了解,年约40岁的陈荣炼为德晋集团总裁,身家估计上百亿。安以轩密友透露陈苦追她1年半,2014年底才交往,她虽排斥富豪,但陈一路从纽约追到巴黎、横店追到台湾,甚至在安以轩故友安钧璨过世前后悉心陪伴安排后事,终于打动芳心。
两人3月初在意大利拍婚纱,踏遍罗马、马泰拉古城、阿尔贝罗贝洛的蘑菇村,再转往巴黎。造型和摄影上更动用顶级大师“Roger”郑建国及名摄影师林炳存,刘品言说:“15年来心里都在等着有个人能好好照顾妳,妳结婚了欧买尬,陈太,要很幸福很幸福。”(新闻来源:人民网)
婚姻状况是个人隐私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公民结婚或者离婚是要登记的,登记的意义在于哪里?是一种确认,是一种宣告,说明某甲与某乙是夫妻或不是夫妻了,这不只是对某甲或者某乙个人的一种影响,这种行为也影响了某甲或者某乙与他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扶养义务的履行、债务的负担等等。如果某甲与某乙已经结婚或离婚了,而与之关联的第三方却不能通过简单的查询而获知相关的登记信息,则会对其权益造成影响甚至是损害。因此,婚姻状况的登记作为一种宣告,不可能只保存在婚姻登记机关里面秘而不宣,一般的公众应该也可通过简单的查询而获取。因此,在法律上,婚姻不是一种私人活动,既然已经通过登记的方式进行宣告,就不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畴。
但是《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显然否定了一般公众对他人婚姻登记状况的查询权,关于个人部分,其规定仅为“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也就是说对一般的社会公众而言,除了涉及诉讼之外,是没有资格查询婚姻登记档案的,同时也不能查询其婚姻登记状况。
笔者认为,公民的婚姻登记档案因为包含了太多个人的信息,予以必要的保护是应当的。但婚姻登记状况因为并非与公众利益无关,而应当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