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婚姻资讯  >  姐姐捆绑弟弟致死 重组家庭矛盾多

姐姐捆绑弟弟致死 重组家庭矛盾多

此文章帮助了1274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姐姐捆绑弟弟致死

腾讯新闻讯:石某所在的家庭是一个重组家庭,被害人黄小某的父亲黄某是青田人,妻子早年离开了他和孩子黄小某。2012年,黄某认识了石某的生母陈某,陈某因早年丧夫一直单身,两人很快走在了一起。因母亲陈某患有疾病一直卧床,家里大小事情基本上都由黄某和石某打理,他们还在家楼下共同经营着一家副食品店。2016年8月21日,即案发当天,黄小某偷了家中小店的香烟,其父和继母非常生气,质问香烟去向,但性格倔强的黄小某不肯说明去向。女代母职的26岁姐姐石某为了惩罚偷香烟犯错的10岁弟弟黄小某,捆绑“教育”3小时最终致弟弟死亡。

日前,法院审理了这起过失致人死亡案,目前还未宣判。

过失致人死亡如何量刑

虽然石某是无心之失,但发生这样的惨剧,谁也不愿见到。据悉,黄小某死亡后,石某母亲陈某担心女儿会受到严惩,身体每况愈下,案发后没多久即离世。一下子失去两位家庭成员,整个家一下就散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现在,黄某只剩石某一个继女,石某不仅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还要承担对黄某的赡养责任。因为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相信法院会考虑到这一情形,做出适当的量刑。

以上就是”姐姐捆绑弟弟致死 重组家庭矛盾多“的介绍。其实,在很多家庭都这样,长姐如母,父母缺乏抚养教育能力,自然需要有能力的子女去教育年纪较小的子女,但在管教过程中,父母还是要尽到注意义务的。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家庭资讯、离婚资讯、婚姻热点、焦点资讯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