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暴打3岁儿子
3月19日,新密市曲梁镇一名3岁男童遭遇了一场生死劫,对其长时间殴打并至昏迷的父亲被随后赶到的民警控制。目前打人父亲已被刑拘,男童经过抢救已醒来。
昨日,三段内容为“新密曲梁男子打死儿子”的视频开始在网上流传开来,通过简短的图像和拍摄者“非把他发出去”的话语让人感受到了愤怒。
中午,郑报融媒记者来到曲梁镇柿园村,村民提起网传事件纷纷叹息说“造孽”,几名主事老者和村干部称知道太晚,因此未能出手阻止。
涉嫌殴打男童的马某家中有二层白楼,殴打发生在白楼门口至村卫生所之间的小路上,遭遇殴打的男童正月十六刚过三岁生日。
多名目击者称马某踢、跺、推动作不断,不但拿大屏手机多次扇向孩子面部,还曾提起孩子推至过路车辆引擎盖,孩子口鼻出血不断哭喊求饶。
“喝酒犯浑了,上回打他妈,我去他还跺我,几个人才摁住他,我扇了他好几巴掌。”村中老者说,马某多次酒后行凶,村中壮年劳力也曾进行制止,此次因有村民家中办事,大家不在事发地才使得惨剧出现。
邻居介绍,马某初中辍学后曾在外打工数年,几年前娶妻生子一家人其乐融融,但妻子去年冬季疑因其饮酒产生矛盾离家后一直未归。
马家门前一名锁匠拍门许久却无人回应,他称19日上午马某母亲要其前来修锁,并不知道楼房主人出了事。
曲梁镇派出所民警称“下午3点左右接的警,过去好几个人,到那就把人控制了”,“晚上把人拘了,小孩儿没有死,伤的可不轻,是颅内出血”。
昨日14时许,郑报融媒记者了解到,马某儿子已经醒来,目前仍在治疗当中,而鉴于马某殴打儿子一事性质恶劣,此案已由曲梁镇派出所移交给新密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来源: 郑州晚报)

我国关于家暴的立法现状
1.中国已经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是《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文件的承诺国,已向全世界庄严承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一切弱势群体权益。
2.国家级立法:
(1)宪法关于保障公民权利、男女平等等规定是中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依据。
(2)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虽然没有使用“家庭暴力”的概念,但全法始终贯穿了反对包括家庭暴力在内的一切形式对妇女的暴力,保护妇女权益的精神(总则、第33-35条、第40-42条)
(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体现了禁止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精神(总则、第二章、第47、52条)
(4)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民法通则规定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第98、101、103条),并规定了相应的侵权责任形式(第134条)。
——婚姻法是中国第一部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其中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受害人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等寻求救助(第43条);相应机构应当应受害人要求采取救助措施;对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第43、45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为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第32条),并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46条)。
——继承法规定家庭暴力行为可能引起继承权的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第7条)。
(5)刑法通过对杀人罪、伤害罪、强奸罪、侮辱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罪名和刑罚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人予以惩处。
(6)行政法通过规定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禁止家庭暴力行为。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等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罚款或警告(第22条)。
(7)诉讼法,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究施暴人的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程序提起自诉,或通过告诉,由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对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制止或处罚家庭暴力职责的,受害人可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其限期履行并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