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卖房和客户结婚
根据上海市的限购政策,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必须自购房日前起连续5年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如果和上海户籍居民结婚,且双方名下在上海都没有房产,最多可以家庭为单位购买2套房。
屋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就是你跟他结婚,房子交易过户,然后再离(婚)嘛。肯定靠谱,不靠谱我也不给你介绍。
中介说的这个靠谱的人是谁呢?原来此人就是他们公司的同事小王,现年30多岁,户口在上海市松江区。小王说他为了帮客户买房,已经结了四次婚,其中岁数最大的客户已经70多岁。就这样频繁地和不同的人办理结婚、离婚手续,小王在民政局和房地产交易中心混成了熟脸。
动辄几百上千万的房子,结婚之后产权也有小王的一份,万一小王不肯离婚,或者打起离婚官司,客户岂不是要吃大亏?小王说,这点不用担心,结婚之前双方都要签订合同,合同中写得很清楚,自己所占的房产份额非常少。办完离婚手续,一拍两散,小王净身出户,房子产权全部归女方所有。这一结一离,小王能得到6万元到8万元不等的报酬。(新闻来源:中国青年网)

假结婚的无尽烦恼你想过吗?
首先,假结婚合法有效吗?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可见,假结婚并不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因此,只要履行了正常的结婚登记手续,所谓的假结婚就成为了真结婚,婚姻关系成立且有效。
假结婚可以撤销吗?不能!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我国法律只规定了这一种婚姻可撤销情形。“靠谱人士”小王与购房者的假结婚显然不存在威迫的情形,因此依法不能撤销。也就是说,只要履行完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既成为合法夫妻。要想解除婚姻关系,只剩下一条途径――离婚。无论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是到法院诉讼离婚,对双方来说都存在巨大的风险。
小王的风险在于:如果购房者不同意离婚,麻烦就来了。毕竟双方之间已经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小王想要离婚,只能是向法院起离婚之诉了。如果小王向法院陈述双方只是假结婚,并且能让法官相信是假结婚,判决离婚是没什么问题,但假结婚的目的――将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变更为购房者就达不成了。要是不能证明双方是假结婚,那更惨了,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即使判决离婚了,还可能面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带来无尽的烦恼。
购房者也不是没有风险,要是小王在协议离婚时,不同意将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的房屋给他,购房者岂不傻眼?购房者当然有法律救济手段,无论是通过离婚之诉或是通过合同之诉,可要回自己的购房款,但却不能达到假结婚的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