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暴力威胁妻子网骗
中国青年网讯:9年前,20岁的小英在上海与陈强相识并相恋。后来,小英察觉到男友有暴力倾向,于是提出分手,但陈强使用暴力并威胁小英和他结婚。结婚后,陈强又威逼小英通过QQ在网上行骗。去年年初,陈强一家人搬到重庆沙坪坝,他还继续强迫小英在网上诈骗,并使用铁链拴手脚、视频监控等方式,非法拘禁小英。
今年3月16日深夜,忍无可忍的小英通过短信向110报警,沙区警方随即解救了小英。由于小英提供的大量证据,其丈夫陈强因涉嫌非法拘禁和网络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上周,小英回到了忠县老家,暂时住在姑姑家。小英告诉记者,她和陈强在沙坪坝买的那套房子,还有几十万的房贷没还清。她打算把房子卖了,然后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和女儿一起生活下去。在获救的这几天里,她的生活变得异常的平静。9年后,终于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不再担心丈夫的拳头。不过,在小英和女儿获取自由的道路上,她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和陈强离婚。“马上着手办这件事……”
如何与服刑人员离婚
其实,如果小英当时勇敢一点,不害怕丈夫的威胁,及时报警,或许就没有这九年的煎熬。在家庭中,对暴力的忍让,只会让施暴者变得更肆无忌惮,很多时候,你的隐忍是对暴行的纵容,你的退让只会被人当成可以肆意欺辱的信号。不过,幸好小英最后还是机智的报了警,否则,有可能这个家庭将以一个悲剧收场。相信小英在与丈夫离婚后,会获得新的幸福生活。
与服刑人员离婚,也是法定的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过,鉴于小英丈夫有暴力倾向且处于被羁押期间,为了保障安全,小英可选择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即指一方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以判决形式解除双方离婚关系的情形。
法律并未限制服刑人员协议离婚的权利,但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亦无法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离婚。所以,通常情况下,与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需采用起诉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起诉离婚一方可在自己的住所地提起诉讼,然后由法院工作人员与服刑人员主管狱警协商,在安排好开庭地点与开庭时间的前提下,到被告服刑地监狱开庭,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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