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闹私奔被父母拦截

视频中,女孩抱膝蹲坐,头埋在膝盖不断哭泣。或是在其母亲试图拉起她离开时不断哭喊。有好心人在旁边劝解女孩:“爸爸妈妈不会打骂你,如果他(男青年)真的喜欢你,那么他就会和你的爸爸妈妈。。。。。。”好心人话没说完,女孩就大声哭喊打断她的话:“他结婚啦!”母亲说到:“他怎么可能结婚呢?他结婚了,你要和他再结吗?”女孩哭喊:“我长大他就结婚啦,他结婚了怎么办?”高铁警察:“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如果你和他(男青年)发生关系,和这个男孩子发生关系后,这个男孩子会以强奸罪论处的。你替他想过没有哇。”父亲也在一旁从另一个方面劝女孩:“(强奸罪)要坐牢的!”对此,不少网友纷纷表示:“年纪轻轻不懂事,等你大了,看尴尬不”、“女儿养成这样,最伤心的是父母。”、“我15岁大哭大闹是因为数学老师少算了两分。”、“还是作业太少了”。
殚竭心力终为子可怜天下父母心
年仅15岁的女儿只身一人就从深圳赶来长沙见男网友,还要跟他私奔,最担心最难过的当然是父母,养了15年的女儿竟然还不如一个网聊的男网友,是父母的悲哀,也是孩子的任性。
在我国违背被害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罪。因此文中提到的20岁的男网友如果与不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女孩自愿与否,都应定性为强奸罪。
虽说现在孩子早熟懂的事多,但15岁的年纪就谈恋爱结婚来说还是太早了,本该是在校园好好读书的年纪,却沉迷上网网聊男友实在是不让家长省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加以监督和保护。”具体而言,依照《民法通则》、《婚姻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发》、《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父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1)首先从物质上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父母必须从物质上、经济上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养育和照料,使子女身体能够健康成长,这是最重要的监护职责和义务;(2)保证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父母不得阻碍适龄子女入学或迫使其中途辍学;(3)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全方位的教育引导未成年子女养成良好的品质,使他们在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都能得到健康发展。在加强教育的同时,也应加强管理,密切关注未成年子女的行为,防止他们作出与年龄不符的不良行为;(4)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子女的人身权、财产权、继承权不受侵害以及不得允许或强迫未成年人结婚或订立婚约等方面;(5)代理未成年子女进行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