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扫墓沉迷手机,父亲怒打沉迷手机的女儿
根据21CN新闻,刘先生利用清明假期,带着太太和16岁的女儿小榕开车回宝鸡老家,给去世了10年的母亲扫墓。清明当天,刘先生陪同依然生活在老家的父亲、姐姐一家人一起前往墓地。
一路上小榕总是低头玩手机游戏,由于女儿平时就有手机瘾,刘先生习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已经年近80岁的刘爷爷希望全家人在拜祭老太太的过程中保持庄重肃静,数次提醒黄先生:别让小榕再玩手机了。但小榕并不在意,依然沉浸在手机游戏当中。
上坟时,刘爷爷自己在铲除坟上杂草,添土,看到待在一旁的小榕居然还在玩手机,不禁勃然大怒。孙女不能打,就操起手中的拐杖开始揍儿子“你怎么教娃的!你还对得起你妈吗!”
刘先生刚开始被打懵了,但晚上回到家中,越想越生气,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又把小榕大骂一顿,并把小榕的手机收缴掉,不允许她再使用了。
小榕也意识到自己闯祸了,但自己一直就身陷手机瘾当中,之前因为贪玩手机已经很大程度影响了学业和生活,现在通过这件事,她下决心一定要和“手机毒品”决裂!
小榕和爸爸沟通完后,决定采用高科技帮助自己克服手机瘾,她从网上下载了一款名为“袋鼠家”的学生手机管控软件,安装在自己手机上,同时在刘先生的手机上安装了“袋鼠家”家长端,由刘先生通过家长端监控自己的手机,并限制所有游戏和微信每天只能玩半小时。
法律禁止家庭暴力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望子成龙思想作祟,确实存在着不少父母随意打骂、体罚孩子的问题。一些父母期望通过打骂、体罚手段促使孩子听话、用心学习,改正不良行为,能出人头地。但从法律角度讲,这种“父母打孩子天经地义”的看法是不对的。
父母与子女之间虽然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但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
按照《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只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而绝没有随意打骂体罚子女的权利。
根据《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每个孩子自出生时起,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们享有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受抚养权利和受教育权利,国家保障他们的这些权利不受侵犯。
因此,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为法律所不许的,家长随意打骂、体罚子女也是违反法律的。
对于父母打骂、体罚子女的行为处理,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一般来说,父母经常打骂子女多数属于管教方法简单粗暴,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由所在单位、街道或者公安机关通过批评教育,促使他们改正错误,采取正确方法教育子女。但是,如若经常打骂、体罚孩子且情节恶劣,比如手段残忍、延续时间长、屡教不改引起公愤的,或者致使孩子重伤、死亡的,则应当负虐待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