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下机遗忘10岁女儿 粗心老爸拿了行李忘了闺女
根据凤凰资讯,昨日零点20分,南航CZ3484航班(成都至广州)的空姐在完成送客工作后开始对飞机客舱进行清舱。乘务员发现60排K座居然还坐着一名10岁左右的小女孩。女孩用手撑着头在扶手上呼呼大睡。乘务长黄彤彤记得这名女孩是和父母一起登机的,但是没坐在一起,女孩独自坐在后排靠窗位置。而这时,机上所有旅客都已经下飞机乘坐摆渡车前往候机楼了。乘务员轻声呼唤,几分钟后才将女孩唤醒。

主任乘务长祁敏锐问到女孩父母的电话号码后,马上拨打过去,这时候摆渡车上的父母才发现将孩子遗忘在飞机上了。乘务长立即联系地服部门再派一辆车,将孩子送到候机楼。零点40分,乘务长接到了女孩父亲的电话称已与孩子汇合。这位父亲说,下机时候人多,忙着拿行李,以为女儿会跟着下飞机,没想到女儿睡着了错过下机。女孩父亲对空乘人员连声感谢。
父母对子女有什么义务和责任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和保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2)管教是指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采取正确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对其行为加以必要的约束。
(3)保护是指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和排除来自外力的各种侵害。
(4)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