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婚姻资讯  >  因3000元分手费女子被前男友凌辱 分手费受法律保护吗

因3000元分手费女子被前男友凌辱 分手费受法律保护吗

此文章帮助了340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因3000元分手费女子被前男友凌辱

中国网讯:2016年12月27日,小秦在王某马巷的租住处留下一张字条,写明“我要走了”,因“双方不合适”,她明确提出分手。次日凌晨,不甘心结束恋情的王某,为了见女友“最后一面”,便约她来住处“谈判”。但是,双方见面后,王某越想越气,便把小秦带往旁边一间空房内,并就掐住她的脖子,揪头发、扇耳光。这位前男友捆绑殴打小秦的理由,简直让人啼笑皆非,他当面向小秦索要3000元分手费!不给就不放她走。

心有不甘的王某,一边殴打小秦,一边向她索要3000元“分手费”,还持剪刀威胁她,逼她拿出“分手费”。秦某因害怕而试图逃跑,却被王某拦住,并用电吹风的电线对她进行捆绑和殴打,整个过程持续了约7个小时。最终,小秦被王某带至暂住处,并将3000元“分手费”给了他。拿到“分手费”后,王某平离开现场。被绑次日,秦某报警,翔安警方介入调查,并锁定嫌疑人王某,而此时的王某已畏罪潜逃。

今年4月5日,翔安警方发现王某平出现在云南后,立即奔赴云南实施抓捕,在当地警方配合下,王某平最终落网。4月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平被押解回厦门。

分手费受法律保护吗

情侣分手,因分手费产生纠纷的不在少数。那么,究竟什么是分手费?分手时一方凭什么要求另一方给付分手费?是否有法可依?

分手,即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同居、确定婚约关系以及婚姻生活中,自然会由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配生诸多财产关系,诸如礼物礼金彩礼、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共同权利。男女双方分手时,无疑会对礼物礼金彩礼、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共同权利等进行分割处理。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即“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但分手费并没有法律的单独规定,分手费成立要求有男女双方的合意。即不仅需要给付分手费一方愿意将其财产无偿给付对方的意思表示,还要有接受分手费一方愿意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分手费不能成立,不能强行索要。

以上就是“因3000元分手费女子被前男友凌辱 分手费受法律保护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了解相关婚姻法律知识,请咨询法邦网专业婚姻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家庭资讯、离婚资讯、婚姻热点、焦点资讯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