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喆现身买豪宅忙装修
凤凰新闻讯:自从去年曝出王宝强老婆马蓉出轨其经纪人宋喆的新闻以来,宋喆和马蓉二人就行踪成迷。即使是离婚案开庭,大家都没捕捉到他们的身影。前段时间,消失许久的宋喆突然出现在京城的中介圈子里。
原来,宋喆最近不仅一直在看房子,还亲自返回与前妻的房子拿走了自己的私人物品。据悉,宋喆看的这个小区附近环境比较幽静,房均价差不多在6万多。不过,他在其他地方还别有洞天。其目前装修的房屋为复式结构,均价在57000元左右,和宋喆位置一样的房屋,单层面积至少为140个平方,如果是上下两层的复式,面积就更大了,看来宋喆兜里的银子还是很充足的嘛!
如何向第三者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在众多的离婚案件中,因夫妻一方出轨、婚外情的离婚案并不少见。由此引发的离婚财产纠纷,也经常发生。最常见的矛盾就是离婚时,无过错一方想要追回出轨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那么,到底该如何追回呢?有哪些法律依据吗?我们看下面的分析。
无论是婚前的正常恋爱关系还是婚内出轨的婚外情关系,相恋的两个人情到浓处时,总会赠与对方一些财产,以表示自己对感情的重视和对对方的珍惜。如果是婚前的赠与,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是婚后赠与第三者,那么,处理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涉嫌无权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就将以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赠与第三者,配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回。
当然,《婚姻法》第十八条还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婚外情一方赠与第三者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就无权干涉。
法律虽不调整夫妻间的感情关系,但法律坚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所以,在确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配偶则可以赠与行为或合同无效等为由,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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