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洛阳婚姻律师  >  婚姻案例  >  夫妻两地分居影响感情 原告坚持离婚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夫妻两地分居影响感情 原告坚持离婚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此文章帮助了201人  作者:洛阳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夫妻因工作两地分居影响感情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2003年经人介绍认识登记结婚后,生一子张某乙。婚初,双方夫妻感情尚可。近年来,由于原告因工作原因调至深圳,原、被告之间沟通渐少,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影响了夫妻感情。原告曾于2013年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该院以(2013)深南法蛇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现原告再次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庭审中,被告表示其与原告夫妻感情还在,不同意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婚姻关系的存续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经过交往相互了解后自愿选择登记结婚,说明双方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具有较好的感情基础。婚后初期原、被告夫妻感情尚可,后由于被告工作的原因调至深圳,长期的两地生活影响了双方的夫妻感情,但这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庭审中,原告张某甲诉称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被告表示其从未对原告实施过家庭暴力,且原告提交的证据为门诊病历,仅证明其有受伤的事实,并没有证据证明受伤系被告所为。原告诉称双方已分居两年,被告对此不予认可,原告亦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因此,对于原告诉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本院不予认可。

律师说法:原告坚持离婚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中,原告庭审中未能证明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故原告坚持离婚无法律依据。

以上就是夫妻两地分居影响感情,原告坚持离婚没有法律依据的案例。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在家庭生活中遇到类似的问题,最好及时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洛阳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洛阳婚姻律师推荐

洛阳婚姻律师
洛阳婚姻律师洛阳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招募洛阳资深婚姻家庭律师
洛阳电视台法治节目嘉宾律师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婚姻相关咨询

洛阳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洛阳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案例、婚姻案例、婚姻纠纷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