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婚姻案例  >  原告离家打工后未归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怎么办

原告离家打工后未归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26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件事实: 原告离家打工后未归

原告于某红诉称:我与被告于某飞经人介绍相识,于1987年未经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于某某,现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我与被告婚后仅共同生活了四年便开始分居,二十年来一直没有联系过,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准许我与被告离婚。被告于某飞经本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后,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答辩。

法院判决: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后长期分居,分居期间双方互不沟通,互不尽夫妻及家庭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于某红要求与被告离婚,本院予以支持。

律师说法: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中,原告自1991年离家打工之后便于被告分居,至今双方无任何联系。现被告已经离开原居住地多年未归,下落不明。法院只能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就是原告离家打工后未归,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怎么办的案例。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在家庭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最好及时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案例、婚姻案例、婚姻纠纷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