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新人争吵新娘要跳楼
凤凰新闻讯:5月7日4时10分许,苏家屯公安分局中兴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中兴街道一小区居民楼15楼居民家中正在打架。民警张恒强、曾志文带领辅警赶到时,看到2名男女正在吵架。在民警劝说下,女子这才停下争吵,向民警诉说吵架原由。
经调查,原来,这户居民是一对即将结婚的准新人。因为婚前准备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发生了纠纷。准新郎卫某一气之下失手打了准新娘林某两下,林某不干了,双方争吵不休。经民警多方调解,卫某和林某达成了和解,不再争吵。
当日6时30分,正在另一现场处置警情的时候,民警接到了群众报警称,刚才那位新娘要跳楼。民警马上意识到,那个准新娘很有可能还有心结没有解开,所以才有轻生念头,遂迅速赶赴现场营救。到场后,张恒强劝说道:“老妹儿,你们在一起好几年了,难道就因为一点小事闹成这样吗?你们的感情基础这么薄弱吗?”
林某情绪激动地喊:“你们谁也别管我,也别靠近我,再往前一步,我马上跳下去!这还没结婚呢,就对我这样,让我在亲戚朋友面前多没面子啊,以后大家怎么看我?”看到林某情绪平复许多,张恒强立即抓住时机继续劝说:“老妹儿,两口子过日子难免有些磕磕碰碰。因为这点小事就轻生,多不值得!等将来结婚以后你们小两口一起奋斗,小日子肯定越过越好!如果你有什么意外,你老公将来不成了别人的老公了吗?”
“他敢!” 这边民警语音刚落,那边林某就搭了话。林某这句略显霸道的话儿一出口,一下子化解了刚才极为紧张的气氛,把现场所有的人都逗笑了。见状,张恒强继续攻心劝说。经过近两个小时劝说,林某终于放弃了轻生念头,主动退回屋内。张恒强、曾志文进到屋内,看到一对恋人破涕为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下来了。
夫妻间的救助义务有哪些
一对新人结婚前,会对婚礼做出各种安排和选择,难免会出现协商不一致的情形。如果仅仅因此就要跳楼,真的不值得。
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有互相照顾、扶养、帮助的义务,而并没有规定男人对于女友有什么法定义务。除非,女友变成老婆,夫妻之间就具有了法定义务关系。所以,应用到这个案件,如果这对即将举行婚礼的新人已经领取结婚证,取得合法夫妻关系,新郎则有救助新娘的义务。如果他们只是即将办婚礼还没有领结婚证,新郎不救新娘,也是合法的。
但是,此事也只是从法律角度分析而已,具体到案件中,法官通常会考虑风序良俗的问题。一对情侣,一方遭遇危险,另一方有能力而不施救,不仅违背公序良俗,也很不道德。
结婚本是件开心的事,何必太过计较一些细节弄得双方不开心呢?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婚前辅导专家,帮准您妥善解决您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