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女赌气离家被拐
网易新闻讯:1989年6月的一天,19岁的陈芳因琐事和母亲发生争吵,赌气的她从家中跑出来,准备到旺苍普济镇的亲戚家散散心。但从没出过门的她并不知道普济镇的位置,直到天黑,仍未找到亲戚,她只得敲开路边一户人家,借宿了一晚上。当晚在这家里认识了这户人家的一个亲戚,涉世不深的陈芳轻易相信了那人带她出去挣钱的话,被带到河北保定市一个偏远的农村,以3000元“卖”给别人做老婆。
最初的两年,陈芳被看管得严严实实,想逃跑的她经常被打骂。后来,她给这个不知道名字的男人生下一个女儿,并在这家人放松警惕时逃到了北京。在北京,她认识了一个叫张海的保安,在与张海生下一个女儿后,张家人将陈芳母女赶出家门。再后来,她被人介绍给张家口张北县一个叫李生的男子,并与李生生下一个儿子,2016年5月,李生因车祸去世了,母子三人无依无靠。期间,她多次央求李生给家里写信,但李生怕她逃跑,没有答应。
今年上半年,邻村一个妇女帮助陈芳写了一封求助信,请求化龙乡政府帮忙联系她的家人。4月22日,经过辗转行程1500多公里,陈芳的家人于4月24日来到河北张北县,一家人团聚,百感交集,痛哭失声。
女性被拐卖时如何求救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世界性的犯罪,虽然各国都一直在严厉打击,但还是屡禁不止。人们认为人贩子固然可恶,收买者也难逃其咎。所以,法律对拐卖和收买的行为都进行了规范,严厉惩处这类犯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按照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应分别以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论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当然,并不是有了法律就能制止一切犯罪,为了确保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女性应在被拐卖时学会自救和求救。
首先,保持冷静。女性被拐卖后,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不可为了逃跑与对方打斗,使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可以等到对方势单力薄只有一个人时,趁其不备猛提腿,用膝盖迅猛顶击其裆部,抓一把沙土投向其眼部,然后迅速逃离。
其次,找机会报警。在拐卖过程中,人贩子通常会带着被拐卖的妇女辗转多个地方,女性应记录好自己的行动路线,每到一个地方第一时间弄清自己所在地的名称,及时报警,第一时间告知警察自己的位置。
最后,寻求他人的帮助。女性尽量避免和人贩子正面冲突,并尽可能取得对方的信任,使其相信自己不会逃跑,同时,寻找人贩们的弱点,有智慧的交流,寻求其他人的信任,并恳求他人帮助你逃跑。
以上就是“少女赌气离家被拐 回家时已人到中年”的内容。女性无论在体力还是在生活经验上,往往比男性弱,所以,女性应学习一些自救的知识和技能,以免使自己落入坏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