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呼吁共享单车免押金
凤凰新闻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22日),交通部全文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定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共享单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组成部分。各城市应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规划,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征求意见稿对于共享单车的鼓励规范,基本原则是坚持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和多方共治。
同时,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的线下线上服务能力提出要求,比如单车企业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在注册上要实行实名制,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单车企业应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停放管理上,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在押金管理上,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押金和预付资金须有专门账户管理,实施专款专用。
未满12周岁不能骑监护人注意
共享单车的问世确实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乱停乱放”“损坏严重”“花式载人”等等,不仅影响了城市的正常秩序,更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可是,很多家长都不顾这一条的规定,在很多地方,特别是一些车多人多的繁华地段,我们经常看到小孩子自己骑车的情况,非常危险。
此外,自行车载人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共享单车并没有载人的车座,很多家长竟然把小孩子放到车筐里面,完全不顾这样做的危险性。
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最大的责任就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监护人的义务还包括:教育子女不单独外出,不做有危险的活动,如游泳、滑冰、爬山等;将子女的身体异常情况和不正常情绪通报学校,避免发生意外;做好子女在脱离学校和家庭期间,如上学、放学路上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等等。
以上就是”交通部呼吁共享单车免押金 未满12周岁不能骑监护人注意“的内容,孩子的安全不是小事,每个监护人都应尽到自己的照看义务,使孩子远离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