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婚姻案例  >  原被告因矛盾要离婚 被告要求原告缴纳养老保险可以吗

原被告因矛盾要离婚 被告要求原告缴纳养老保险可以吗

此文章帮助了382人  作者:朱宏律师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件事实:原被告因家庭矛盾要离婚

原告于某某诉称:1987年12月14日,原、被告在敦化市大石头镇政府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儿子(现已成年)。因双方感情不合,已分居两年以上,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赵某某辩称:我不同意离婚,我现在干不了活,我有病,我一点劳动能力都没有,原告给我交上养老保险我就同意离婚。

法院判决: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原告于某某与被告赵某某分居已两年以上,已具备上述规定的第四项的情形。因此,法院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律师说法:被告要求原告缴纳养老保险可以吗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扶养义务是法定的,既包括经济上的帮助,也包括精神上的支持。而这种扶养义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才有的法定义务。被告以原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为离婚的条件,是不合理的。经庭审查明,原、被告均享受低保待遇,原告没有为被告交纳养老保险金的能力,因此被告的要求不能成立。

以上就是原被告因矛盾要离婚,被告无权要求原告缴纳养老保险案例。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在家庭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最好及时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案例、婚姻案例、婚姻纠纷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