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国现大量假爸爸
人民网讯:随着移民政策的收紧,德国检方发现,不少本国男性开始冒充移民孕妇腹中子的爸爸,以便让后者顺利留下,自己则从中牟利。
英国广播公司6日报道,近来,来自越南、非洲和东欧孕妇的庇护申请数量有所增加。按照德国柏林勃兰登堡广播电台的说法,一些德国男性从试图移民的孕妇手中拿到5000多美元好处费后,假装成孩子的父亲,帮助孩子凭借父子关系注册登记。这样一来,婴儿出生后自动成为德国公民,母亲也有权留下。
仅在柏林,近几个月就已出现约700起“假爸爸”案例。德国检察官马丁·施特尔特纳说,“有些案例中,有人声称是十多个婴儿的爸爸”。甚至发现有70名越南孕妇居住在柏林同一栋房子内,她们都企图通过这一伎俩留在德国。
冒充爸爸的现象已经蔓延到德国全境。德国内政部副部长奥勒·施罗德说,“不为人知的案例数量估计很高”,“假爸爸以此牟利,这意味着我们是在应对严重的犯罪行为”。
“今日俄罗斯”电视台网站指出,政府对这种欺诈行为无计可施。因为按照德国法律,任何声称是某个孩子父亲的男性都会得到承认,不论他是否是亲生父亲。
施特尔特纳说,“正因如此,我们无法用法律手段对这些案例进行调查”。不过,德国联邦议院近期通过一系列法案,将允许政府对疑似假冒父亲的情况采取行动。
法律如何认定亲子关系
任何声称是某个孩子父亲的男性都会得到承认,德国的法律还真是让人大跌眼镜,爸爸哪里是瞎认的!中国的法律可没有这种规定。那么,在我国,法律是如何认定亲子关系的呢?接下来为您介绍。
亲子认定事关重大,涉及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司法实践中,亲子关系分为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的,包括生父母与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与非婚生子女的关系。这一点既可以由医院出具的孩子出生证明上记载的父母信息为准,也可以由官方亲子鉴定的结果为准。
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抚养关系形成的,由法律认可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婚姻法》对此有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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