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个月大男婴疑被母亲从6楼扔下
新浪新闻讯:6月11日凌晨5时许,在南宁市高新区振兴村一居民楼,一女租户因和老公吵架,一气之下将其只有10个月大的儿子从6楼扔下。凌晨6时,女子自行下楼抱起儿子并报警。6时30分,警方赶到现场时,发现男婴已经死亡,遂将涉案女子带回调查。
随后,记者上到了当事居民楼的6楼。当事女子黄某及其丈夫租住在603号房,房内没有人,房门紧锁。据租户介绍,当事男婴白白胖胖的,非常可爱。
黄某的丈夫唐先生是都安人,他们在这里租住两年多时间了。说起唐先生夫妇,一些租户表示,黄某很少出门,主要是在家里,整天关着门。租户称,唐先生非常爱儿子,人很好,在上班之余,还会带着孩子下楼买菜。6月10晚及11日凌晨,他们并没有听到唐先生和黄某吵架,最近一段时间都没有吵架。事发居民楼较大的窗户都安装了防盗网,而每套房的卫生间的窗户则是推拉玻璃窗,没有防盗网。因此,有居民怀疑男婴是通过卫生间窗户掉下来的。
6月11日下午3时许,记者联系了唐先生,听到他的声音还是很悲伤。得知记者想了解情况后,他表示:“不需要了解了,谢谢!”据了解,警方确认当天确有一婴儿坠楼身亡,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母亲涉嫌故意杀人
父母之间纵然有再大的矛盾,也不应将气撒到孩子身上。父母可以不爱孩子,但不应伤害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此外,父母杀死自己的子女也算故意杀人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杀害自己的孩子也一样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从轻处罚: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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