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亲节北京91岁老人起诉儿子
凤凰新闻讯:6月15日上午,在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某村庄里,房山法院窦店法庭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开庭:91岁的杨老汉为三个儿子能常回家看看、照顾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3月,杨老汉来到房山法院窦店法庭立案,起诉大儿子杨某某,要求其常回家看他并照顾他生活起居。顺利立案后,杨老汉诉大儿子赡养一案的案卷材料到了法官连春祥手中。连春祥介绍,因为杨老汉岁数太大,行动不便,庭审安排在了杨老汉家中。
15日上午九点多,法官连春祥和书记员到达杨老汉家。因房间狭小,屋内光线较暗。连春祥查看现场情况后,将杨老汉家的餐桌搬到沙发边上,摆上原被告、法官的牌子,随后在墙上贴上“巡回法庭”条幅,摆上国徽,建成简易法庭。老人的三个儿子随后陆续回了家。
本着“家庭纠纷优先调解”的理念,为妥善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庭审的重心放在了调解上。
“我的要求很简单,一是给我弄点饭,二是给我弄点药,跟我发脾气不行”。庭审刚开始,杨老汉申明诉求。
对父亲的要求,大儿子提出,希望5个子女都要尽义务,不光是自己。他建议,除掉已经去世的一个姐姐,剩下的5个子女,一个人照顾6天。
“我有困难,我现在上班,不能保证照顾,只能说有时间就来,没有时间就来不了”。老二称,自己现在还在上班,自己家里也很困难,因此不能保证像大哥一样经常来照顾。
随后发言的老三诉起了苦,称既要照顾妻子,也要照顾老父亲,“我早就跟父亲说跟我回家住,房子都腾出来了,但是他不去,我不能光照顾他不管自己家,我也是有孙子的人了”。
虽然不能完全听清楚三个儿子说的话,但杨老汉已经能从他们的表情、手势中感觉到自己有些“不受待见”。
“我不知道能活到什么时候。”杨老汉说,除了做饭外,其实自己还是想多看看子女,攥着每月7000的退休金,老杨并不差钱,缺的是子女的陪伴。
庭审过程中,连春祥耐心地劝解三个儿子,希望大家能在能力范围内履行赡养义务。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二儿子表示愿意周末来照顾老人。而三儿子也说如果实在没有人照顾老人,他可以照顾。只有大儿子一直咬牙称“五个孩子都要照顾老人,每人照顾六天”。
“如果真是每人6天的轮流赡养,对老人的身心健康可能都不好。”连春祥说,宣布暂时休庭后,他打算再做做大儿子的思想工作,以便真正让老人安享晚年。如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但此类家庭纠纷,最好还是以调解的方式解决。
不看望老人涉嫌犯法
目前。“空巢老人”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焦点问题,年轻人外出工作,老年人独自生活是很多家庭的现状。老年人独自生活,不仅存在一定的危险,最重要的就是孤单,容易产生心理疾病。因此,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作出了独立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也就是说,“常回家看看”是法定义务,如果子女长期不探望老人,就涉嫌犯法。
此外,《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还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希望年轻人不管工作多忙,还是要多多看望老人,这除了是履行法律的规定外,更重要的是享受那一份陪伴的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