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婚姻案例  >  分居七年起诉离婚 分居离婚需满足哪些条件

分居七年起诉离婚 分居离婚需满足哪些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343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分居七年起诉离婚

原、被告陈某某经人介绍相识于1992年12月15日登记结婚,1995年2月生育一女陈婉红。婚后发现被告陈某某有严重的大男子主义,经常赌博,原告田某某多次规劝无果。现夫妻分居长达七年之久。七年之间,被告陈某某未支付女儿的教育、生活费用,未尽到父亲的责任,被告陈某某对家庭及亲人极不负责的态度已超越做人底线,现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原、被告陈某某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原告田某某与被告陈某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是经人介绍相识结婚的,存在一定的婚姻基础。婚后,双方感情一般,原告提起离婚,说明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但原告并未提交充分的证据证实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的可能。故对原告提出离婚的请求,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分居离婚需满足哪些条件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以是否分居断定能否离婚。分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具体说来,需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以上就是“分居七年起诉离婚 分居离婚需满足哪些条件”的案情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案例、婚姻案例、婚姻纠纷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