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岁男孩偷开大巴半小时
网易新闻讯:6月30日,广州市增城区一男孩从南山客运站启动一辆大巴,行至荔新公路时被警方拦截。此后,男孩被带回派出所调查,但因年纪太小无法处罚,被父母带回。
对此,增城警方通报称:6月30日14时13分许,增城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孩驾驶一客运车辆在增城区荔城街荔新公路行驶。接报后,增城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查找和拦截。14时44分许,警方在荔新公路将该车辆拦停,并将车上男孩控制,车上无其他人员,其间未引发交通事故和拥堵。目前,警方已将该男孩带回派出所,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
广州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粤AW5388号牌客车偷盗汇报”的文件称,小孩偷盗了公司停放在客运站的客车,公司得知消息后立即部署工作。汇报中还称,据有关消息得知,盗车小孩为偷车及盗窃惯犯,事件发生后,公司已约谈看管停车场的保安公司负责人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7月1日,增城区西园派出所的民警告诉澎湃新闻,小孩年纪太小,处罚不了,已被父母带回。
熊孩子惹祸、侵权或自伤家长都要担责
熊孩子惹祸的事件近日频发,最重要原因就是家长缺乏监管。9岁小男孩开大巴车上路,不仅危险、违反交通法规、更是盗窃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虽然小孩因年龄小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监护人的责任却不能免。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以上就是“9岁男孩偷开大巴半小时 因年龄太小无法处罚”的介绍,您明白了吗?家长身为监护人,一定要看好熊孩子,不然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