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GPS跟踪前女友
中国青年网讯:2014年7月王女士与王先生经人介绍相识并开始交往,后发现王先生已婚而提出分手,并将情况告知了王先生妻子,请求帮助制止被告的骚扰行为。之后王先生妻子与他离婚,王女士又与王先生交往了一段时间。今年3月双方因发生争执而彻底分手。
后王先生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邮件、追踪等方式,不断对其进行骚扰,经多次报警,王先生得到警告后有所收敛,但之后又原形毕露,长期在小区门口蹲守。原告不堪其扰而搬家,被告又追踪到新住所继续骚扰,在原告再次报警后也没有停止其行为。
王女士无奈只得先搬去朋友家居住,后又回到济南老家,均不能摆脱被告的跟踪骚扰,原告对被告时刻掌握自己的行踪心存疑虑,之后发现被告私自给原告的车辆安装了GPS追踪器,利用追踪器找到新住所、朋友家住所和济南老家的住所。
王女士以侵犯隐私权和一般人格权为由,将前男友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侵犯隐私的法律责任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男女朋友分手就是两个独立的陌生人,本案中该男子不仅跟踪其前女友,还到住处骚扰,已经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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