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玩手游14岁熊孩子放火烧房

前几日中午12时许,安徽怀宁县工业园内某公司宿舍发生火情。明火被扑灭后,救援人员立即勘查火灾现场并调查发现,此次火灾的起火原因,竟是由房主儿子人为放火,点燃被褥所致。原来,当天上午10点,孩子母亲看见其一直在玩手游,一气之下就把孩子手机没收了后就去上班了。谁知道没过多久,家里就发生了火灾,导致宿舍内物品损失惨重。鉴于这位熊孩子的行为未造成特别大的影响,民警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
青少年犯罪父母是否要担责
所幸的是救援及时没有造成特别大的损失和影响,但如果民警接到警情不及时,到达现场时火势已经扩大无法扑灭,烧到宿舍园区其他宿舍甚至厂房,男童就会涉嫌构成纵火罪。那么,青少年犯罪父母是否要担责呢?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达到成年且精神健全的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抚养义务也只到18周岁,公民长到18周岁后,父母不再承担法定监护义务。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年满16周岁,是有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这就导致民法和刑法在未成年犯罪担责上出现了穿插,已满16周岁的青少年犯罪的,自己承担刑事责任,与父母无关。但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为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父母身为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