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振宁蜚短流长从未止息
新浪新闻讯:最近,杨振宁又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一则标题为《杨振宁遗产分割完毕,可怜的翁帆……》的消息被传的沸沸扬扬:杨振宁表示自己的遗产已经分配完毕,妻子翁帆获得了一座别墅的使用权,可是这座别墅杨振宁只有居住权,产权还是归大学所有。不过随后,杨振宁先生的助理表示此事为谣言,完全是胡说八道。虽然已有辟谣,但坊间关于杨振宁的蜚短流长,从未止息。“争议”和“八卦”似乎一直伴随着这位95岁的老人。
2004年,82岁的杨振宁与28岁的翁帆女士结婚,两人年龄悬殊的“老少恋”不仅轰动全国,也触动了一些人,受到他们的讥讽。这些年来“翁帆不幸福”、“翁帆笑容背后的真相”、“翁帆嫁给杨振宁的目的”等分析不绝于耳。
由于两人巨大的年龄差距让人产生了很多的联想,于是他们一直期待着“翁帆肠子都悔青了”这样的新闻出现,两人伴随着这些质疑已经走过13个年头了。爱情究竟是谁的事?相信每一个人都认为这完全是自己的事。但两人的感情却引来了数不清的纷纷扰扰,有赞颂者,有漠然者,有感动者,而为数最多的,显然是反对者。作为当事人的杨振宁对此处之淡然,一句“能不能慢点曝光?”一笑而已。
什么是婚姻自由
爱情完全是相爱的两个人自己的事,婚姻亦然。只要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两个人可自愿决定结婚与否,完全不必在乎别人的看法。可惜的是,中国是一个“唾沫也能淹死人”的国家,一个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总是被一些不相干的人评论来评论去。
根据我国《婚姻法》,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在结婚自由问题上,包办强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是被反对的,各种轻率行为也是被反对的。结婚双方都必须要符合《婚姻法》里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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